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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江山市】关于江山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证拟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柴汶邑等42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黄玲等102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曾琪等23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起至7月16日止,共7天。

2.受理部门:江山市教育局。

3.联系电话:0570—4071980。

4.电子邮箱:277182016@qq.com。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认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们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江山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证拟认定名单.xls


 

 

江山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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