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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天台县】2020年台州市天台县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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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考公告浙江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日期为9月22日至10月12日(10月1日-8日系统将进行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功能关闭),申请人在电脑端打开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切换到“天台县”,搜索“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请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日期为10月19日至10月23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具体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审核认定:拟认定信息将于11月10日左右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公示。

5.发证: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到付)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位申请人进行网报时,务必在“通讯地址”一栏中写上有效投递的地址。

注:县级认定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市级认定范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联系办理地点:飞鹤路358号天台县教育局。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6-83171039、0576-83173979

三、详情请登录天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


附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天台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序号

材  料  名  称

件数

说   明

1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1份

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并签名。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则下载和填写《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各1份


3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各1份

非本县户籍者,须持居住证(有效期内)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各1份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各1份

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语文学科的须二甲及以上;其它的须二乙及以上。

6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张

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于体检表1张、证书1张)。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7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须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2.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带齐申请材料。

3.网报时,注意选择对应入口,填报信息后,在提交信息页面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待系统提示“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务必在系统“业务平台”页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记录中点击“注意事项”按钮,查看相关内容。

4.认定机构的选择。

①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应选天台县教育局。

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应选台州市教育局。

5.现场确定点的选择,以天台籍或在天台居住的所有申请人均选择“天台县教育局”。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7. 体检

①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空腹参加体检,并完成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体检时需交付体检费270元左右(因体检项目不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付360元左右)。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②《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或《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并签名。贴上本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③ 对于怀孕及半年内准备怀孕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建议另选时间申请,不建议怀孕者参加体检。如果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8.审核认定。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的申请人将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上公布。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9.证书的发放。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到付)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位申请人进行网报时,务必在“通讯地址”一栏中写上有效投递的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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