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招聘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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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2号)要求,现将开化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衢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开化县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开化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开化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衢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符合浙江省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衢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衢州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本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毕业前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没有按期拿到毕业证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的文件要求,从2021年开始,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达到合格。
(五)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8:30—5月10日17:00。
五、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用户手册”(附件1)。
六、现场确认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开化县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5月10日-14日的8:3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5月14日17:00关停,请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开化县华埠镇凤凰南路2号)一楼A区无差别受理窗口,电话:6010079。
3.随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