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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仙居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户籍在仙居县(或办理仙居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日期为9月20日至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同时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 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台州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仙居县确认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仙居县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仙居县确认点”。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日期为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仙居环城南路886号,电话: 0576—87728732)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居住证(仙居县,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报语文学科的须二甲及以上,其它的须二乙及以上);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本)(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内的“个人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8)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两张贴申请表,一张贴体验表,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认定学科,现场确认时上交);自2019年上半年资格认定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