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每人限报一个,若报考者同时符合雇员制教师报考条件,可兼报一个同学段同学科雇员制教师岗位(其中雇员制幼儿园教师设岗位一和岗位二,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兼报)。经资格审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或招用计划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或招用计划。除因岗位取消相关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能改报。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K7、K15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录取后曾转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携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外地具有正式事业身份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永康生源由本市招生办现场统一确认)。
(4)留学人员以留学的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事业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统一笔试,分别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5%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要求: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除音乐、体育、美术外,其他学科设置《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事业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笔试合格分统一划定,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和雇员制教师面试分别组织。
(1)事业编制教师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事业编制教师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音、体、美和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雇员制教师面试
在未入围事业编制教师体检,且笔试合格的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招用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1.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对象和雇员制教师体检对象分别划定。
(1)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对象根据各学科的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在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雇员制教师体检对象根据各学科的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在雇员制教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