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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审批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由招聘单位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若面试得分仍相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科学学科教师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其他岗位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
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13-85923260(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