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包括2个园区和1个托管园)2019年秋季招生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园 区 | 年龄段 | 新生班级数 | 年龄范围 |
实验园区 | 小班 | 6 | 2015.9.1至2016.8.31出生 |
绿谷园区 | 小班 | 3 | 2015.9.1至2016.8.31出生 |
绿都园区 | 小班 | 1 | 2015.9.1至2016.8.31出生 |
托班 | 4 | 2016.9.1至2017.8.31出生 |
二、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日下午2:30—5:30
2019年6月2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地点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一楼音体室
丽水市绿谷幼儿园一楼家长接待室
丽水水阁绿都幼儿园一楼音体室
四、录取公布时间
2019年6月9日上午9:00
五、公布地点
三个园区门口
六、报名类别及需带证件
第一类:具有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户籍和房产的本地居民子女或父母在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提供材料:
1.本地居民:房产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2.在职在编人员:单位在职在编证明,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第二类:在开发区企业工作符合丽水市第一类至第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件。
第三类:父母一方具有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户籍的本地居民或父母在招生幼儿园周边小区购买房产的新居民子女。
提供材料:
1.单方户籍对象: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其中一方户籍和户口尚在开发区),父母结婚证。
2.购房对象:房产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第四类:父母一方缴纳社保一年及以上的开发区新居民子女。
提供材料:父母一方社保缴纳证明,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第五类: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七、录取办法
(二)按照上述类别依次录取。
(三)同一类别的,结合父母和儿童入户先后顺序、就近原则录取。
八、备注说明
(一)各类报名对象需提供该类别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温馨提示:1.集体土地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购房者未办理好房产证的,应提供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3.房产证已作银行抵押贷款的,应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二)材料不齐全者,不予以登记接收。
(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