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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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社保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20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2020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三)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岗位,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及要求一年或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为准,如有虚假取消考核和入围资格,如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教育网:edu.wenzhou.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八)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7月24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专业设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0温州市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zj (1).xlsx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