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考试咨询】浙江教师交流群:287234887|微信公众号:浙江教师考试网
浙江教师招考公告|浙江教师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闭卷,百分制。
准考证打印及笔试安排将在鄞州教育网(https://www.nbyzedu.cn/)“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及时予以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以按笔试准考证号码进行查询。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2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分成技能测试和试讲两个部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弹、唱、跳、画等各项综合技能,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等综合技能。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40分,试讲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足24分或试讲成绩不足36分的均需淘汰。
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门科目,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
入围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在区教育局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前各环节,若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教育局提供的幼儿园岗位内依次进行选择确定拟录用单位。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实行户籍综合登记制度的地区,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2.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3.非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凭已取得有效期内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