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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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七、岗位调剂
对于专业符合其他招聘岗位需求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无人报考或是没有入围体检人选可进行岗位调剂。从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根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等,以说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已选择调剂岗位的考生不再列入原报考岗位的递补人员范围。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技师学院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附件:
附件1: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赴宁波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