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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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与考核
1.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教学秘书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2020届硕士研究生在2020年3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聘用。
3.经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4.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5.本次选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rsc@wzvtc.cn
咨询电话:0577-86680229
附件:
1.2019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三轮)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