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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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考公告|浙江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技能,采用百分制。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2.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31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10月26日前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9.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10.未尽事宜,按《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11.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rsc@wz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