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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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浙师大行政楼二楼西边连廊招聘洽谈室)。
3.办法: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0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户口已迁出生源地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生源地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总体学业成绩居所在学校专业前三分之二的证明原件(仅限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还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的考生可再次更改报考职位。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仅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
2.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前,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