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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19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理工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位于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5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定岗部门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特点,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办学地在浙江省的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18年11月后回国)。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能在2020年7月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2020年7月31日前能正式报到;
3.中共正式党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团支部书记,班长、社团主要负责人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至少入住学生公寓2年。
(四)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单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优先列入面试对象:
1.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不少于4年;
2.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心理学,或有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证书;
3.具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
4.具有其他符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需求的特长。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19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19年11月16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招聘会开始至当天中午12:00结束。应聘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请尽量提前填写,但也可现场索要),现场提交,并提供个人简历或学校就业推荐表。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招聘会现场进行初选、初面,初选、初面中“优先考虑”着重审查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
3.确定面试名单。根据优选条件,按1:5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初选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因现场招聘具有不确定性,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招聘单位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的权利。初选合格人数不足1:2时,招聘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人数。入围面试名单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采用双向交流和答辩方式,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工作综合知识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对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将于7日内在浙江理工大学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