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3日8:00-14:00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9号楼202室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可由学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代替)、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学生干部聘任证书或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湖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单位书面同意书。涉及工作经历的以劳动合同为准,工作年限截止2019年12月10日。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五)心理健康测试
通过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统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为不适宜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取消面试资格。
测试时间:2020年1月3日15:00-15:45,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对应综合知识,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60%;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结果,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自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湖州市人才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huzhou.gov.cn/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栏);
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zvtc.net.cn/);
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hzvtc.net.cn/recr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