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考试咨询】浙江教师交流群:287234887|微信公众号:浙江教师考试网
浙江教师招考公告|浙江教师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能力目标】
能够辨别各种违法行为,远离违法行为。
【知识目标】
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以及了解不同违法行为的危害。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
辨别违法行为的种类。
【难点】
树立守法意识。
三、教学过程
环节一:课堂导入
材料导入:小勤家里生活比较困难,要强的他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减轻家里的负担。看到捡废品能赚钱,小勤决定试试。他来到建筑工地,捡了固定脚手架用的铁卡子,准备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工地保安发现后,把他送到了派出所。
教师设疑: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小勤被送到了派出所吗?
指名找学生回答,教师解释:没错,小勤违反了法律,这是一种偷窃的行为,所以才会被送到派出所。今天就让我们一同来学习新课《违法无小事》。
环节二:新课讲授
1.不违法是底线
活动一:小勤的做法情有可原吗
请同学们畅所欲言讨论刚刚小勤的故事:小勤拿铁卡子的出发点是为了帮家里减轻负担,难道不是情有可原的吗?
同学们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教师总结: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行为规范。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法律还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过渡:那么同学们,你们知道违法行为分为哪几种吗?
2.违法的种类
活动二:他们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活动规则:教师用多媒体出示三幅图片:分别是捡到钱包不还给失主、看球赛扰乱会场秩序、抢劫钱财。让同学们分小组讨论:上述行为是否违法、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教师总结:一个人如果缺乏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不强,就难免做出违法的事情。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如欠债不还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故意杀人的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环节三:巩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