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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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宁波人才网和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宁波杭州湾新区官方微信“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布”上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数的比例为小于或等于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考生应密切关注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2020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并报送招聘单位;
4.以“高考分数上一本(段)线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的需提供一本(段)上线相关证明原件;
5.以“宁波生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相关师范专业证明原件;
6.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实施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实施前2天内(含2天)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考生可在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内登陆宁波杭州湾新区门户网站查看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参照2020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