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上课考核成绩×3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以上课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其他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上课考核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上课考核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体检。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从上课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核减(增)后的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开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博士及依法服兵役的除外)。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以下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逾期不报到者;报到时2020年应届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和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无关。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kh.zjer.cn/)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5.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 0570—6012795、6013538。
3..开化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内附计划表).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