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等文件精神,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0年温岭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温岭教育信息网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全市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范围和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2.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浙江省生源,本科毕业生为浙江省台州市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2.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时间: 2019年11月1日9:00——11月28日16:00。
3.报名流程:
(2)填写报名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现场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 时间:
2.地点:
3.办法: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总体学业成绩居所在学校专业前三分之二的证明原件(仅限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办法
2.考试时间:2019年12月3日。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前,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